一、材料寄送
入选考生须于2018年2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务必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其他快递单位无法签收;快递单备注栏中请注明报考厅局及职位名称):
1、身份证复印件。
2、入户本(或集体入户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证明复印件和待业证明(待业人员)。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人事部门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证书、英语资格证书等。
9、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018国家公务员面试考生寄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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