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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行测备考假想防卫的法律知识

更新时间:2020-01-18 09:45:36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延边 > 汪清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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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行测备考:假想防卫的法律知识

《明星大》这档综艺从2016年到2019年已经播出了整整五季。凭借豪华的嘉宾阵容,高水准的节目制作,以及切合社会热点的故事情节和嘉宾的高能推理,斩获了高分评价和忠实观众,可谓是近几年不可多得的综艺节目。

在我们赞叹嘉宾的高光表现的同时,也不难发现《明星大》中有很多法律方面的知识,通过综艺节目,模拟案件向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能量,这也是这档综艺活跃至今的原因之一。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明星大》五季以来的一些法律知识。

一、对象不能犯

出自《明星大》第三季期《酒店惊魂》。此案有人以为自己是杀了人,但是如果在此之前被害者已经死亡,那么他的所作所为不叫杀人,叫做对象不能犯。

针对于对象不能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过程中不在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范围内,或者具有某种不能达到犯罪既遂的属性,因而使犯罪未得逞的一种犯罪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举个例子,小A因为心生怨恨要去小B,可是在此之前小B被仇家小C下药毒死安静的躺在屋里像是睡着一般,小A以为小B是睡着了,随即点火烧了小B家(具体情况可参考《明星大》第二季第五期《周五见》,乔学生对象不能犯),那么小A其实是构成了对象不能犯,小A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即为欲达目的而不能。

犯罪未遂的特征如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规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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